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刑事訴訟法熱點案例及分析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SPOC;刑事訴訟法學;教學改革
隨著互聯網科技的發展,傳統的教學模式和方法亦隨之發生了重大變革。從慕課到SPOC課程,再從SPOC課程到微課,教育工作者們不斷地探索新的教學模式和方法,這既為我國的法學教學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與方法,同時也給法學教學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慕課,MOOC(MassiveOpenOnlineCourses,簡稱MOOC),即大規模開放網絡課程。這種新的教學模式完全顛覆了我們傳統的大學課堂教學模式,從2012年起,慕課教學席卷全球。世界各國的著名大學都開發了相關的慕課平臺。如Coursera,edX,Udacity等平臺。在我國,主要有清華大學的學堂在線,上海交通大學的“好大學在線”等等。在MOOC的四個關鍵詞中,Open(開放)是核心,Courses(課程)是內容,Online(在線)是時空形式,Massive(大規模)是結果、影響力。[1]慕課教學與傳統的大學課堂教學相比,有著明顯的優勢,比如教學上沒有規模的限制、教學開放、成本低、以學生為主導等。慕課教學模式得到了部分學者的肯定,但是慕課模式在實施的過程中,也不斷地暴露出其缺點。比如,由于教學規模較大,幾乎沒有師生的互動,沒有正式的學分認證,學術誠信問題,課程的完成率較低等問題。[2]學者們對慕課教學模式進行反思之后,提出了一種SPOC的教學模式。所謂的SPOC(SmallPrivateOnlineCourse,簡稱SPOC),中文意思是“小眾私密在線課程”。SPOC課程模式小而精,并能將線上與線下的課堂教學相結合起來的一種教學模式。SPOC將慕課與課堂面授有機的結合,彌補了慕課教學的缺點。有學者指出,SPOC是MOOC與傳統校園教學的有機融合,是針對小規模、特定人群的,通過MOOC資源來改變傳統高等教育現狀的一種解決方案,其基本形式是在傳統校園課堂采用MOOC講座視頻或在線評價等功能輔助課堂教學。[3]SPOC教學方式與MOOC相比有其優勢,得到了師生的認可,在我國的各大院校得到了推廣。
一、當前刑事訴訟法教學面臨的困境
(一)教學理念較落后,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
刑事訴訟法學是法學專業的主干課程之一,是法學專業的核心必修課,同時也是國家司法考試(2018年之后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內容。刑事訴訟法的教學知識點較多,刑事訴訟法的法條也較多,在傳統的刑事訴訟法的教學中,教師往往把較多的時間放在對基礎知識的講解上,著重講解刑事訴訟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訴訟理念,教師重點講解刑事訴訟法條的含義,學生課上抄筆記,課后學生花大量的時間看筆記,背法條。在這個過程中,由于概念的抽象,法條的枯燥,使得學生慢慢地失去了學習這門課程的興趣和積極性。
(二)教學方式較單一,學生缺乏對刑事訴訟法的整體性認知
傳統的實體法教學中,注重對知識點采取“說理”式的教學,在教學中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刑事訴訟法學教學的內容分為總論與程序論兩大部分,總論部分主要是講解刑事訴訟的基本制度,如刑事訴訟的理念、辯護、回避、證據、逮捕等,程序論主要是講解整個刑事案件的辦案的流程,從立案開始,偵查、、審判、執行、再審程序。刑事訴訟法的知識點較多,相對刑法而言內容更抽象,傳統的“說理”式的教學方式,教師將每個知識點進行一一的講解,確實有利于各個知識點的掌握,但是卻往往忽視了這些知識點之間的有機聯系,使得學生對于各個知識點缺乏系統性的認識。
(三)過于偏重理論知識講解,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重視不夠
霍姆斯認為,法律的生命在于實踐。刑事訴訟法作為一門實踐性極強的課程,以研究刑事訴訟主體公、檢、法等國家專門機關和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活動為其主要內容。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必須掌握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了解不同的訴訟主體在程序中享有哪些權利,承擔何種義務。學生畢業后,走上了法律工作崗位,但是實踐操作能力較差,不能運用所學的知識去解決實踐中發生的刑事案件,獨立辦理案件的能力差。傳統的理論教學已經不符合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刑事訴訟法的教學中不僅要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掌握法律職業的技能,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理應成為教學改革的中心。
二、刑事訴訟法學SPOC教學思路
(一)明確教學改革的目標
刑事訴訟法學SPOC教學改革的重點是以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學生的實踐能力為中心。明確的目標定位有利于合理的選擇教學的內容。SPOC教學包括線上教學與線下教學兩部分,線上注重對基礎知識的講解,線下課堂上將更多的時間放在實踐性教學上。有學者提出了,將教學的基礎性內容錄像化,實踐性內容課堂化的建議。
(二)線上教學的重點
SPOC教學是一種典型性的建構性學習,建構性學習主要是強調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主動性。在課前,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自主地觀看教師制作的視頻,傳統的課堂教學一般是每節課45分鐘,而視頻的時間一般要在5分鐘到10分鐘左右。學生通過視頻的學習,主要是掌握刑事訴訟法的基礎知識點。同時,線上還要求學生完成老師所布置的作業,這樣的話,教師就可以根據學生線上的答題情況,合理的安排線下課堂上的教學內容。教師也可以將網絡上一些優秀的教學資源引入到教學中,這樣可以彌補教師在教學中的不足。
(三)線下教學的重點
線下教學應該突出學生的參與性與主體地位。首先是教師對線上反映的問題進行詳細講解,為學生答疑解惑。另外就是組織學生對刑事案件進行討論。其中,線下教學中最重要的是要采取不同形式的實踐教學,從而彌補傳統刑事訴訟法教學的缺點。實踐教學主要包括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情景教學法等形式,教師可以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采取不同的實踐教學方式。
三、刑事訴訟法學SPOC教學的主要優勢
(一)有利于凸顯學生的主體地位,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
在線上線下的教學中,學生經歷了“感知—理解—體驗—反思”的過程。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安排進行線上的學習,不理解的知識點可以反復觀看,這是學生對新知識的初步感知,課堂上,學生在參加案件討論,情景模擬等活動的過程中,學生對知識點不斷的理解和建構的過程,也是一個深度學習的過程。在實踐教學的過程中,學生成為了教學的參與者,學生的學習的態度發生了轉變,學生從以前的被動學習到主動學習,學生在線下的教學中,學生運用掌握的知識去理解案件的過程中,學生學會了獨立思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有利于合理的安排教學課時,增強知識點的系統性
SPOC教學改革要求更多的時間用在實踐教學中,在傳統的教學中某一個知識點老師講解只需要1節課時,但是實踐教學組織學生課堂上進行討論,模擬等活動,可能需要更多的課時,但是根據學校教學改革的需要,壓縮了刑事訴訟法學的教學課時,由以前的一周4節,變成了現在的一周3節,一共是54個課時,課時的有限性與教學內容的繁雜產生了必然的沖突,這不利于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SPOC模式破解了傳統的教學困境,不失為一條刑事訴訟法教學改革之路。“由于基礎性講授內容已經錄像化,教師和學生都可以將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課堂教學和學習中去。”[4]這樣,教師就不只是完成各個知識點的講解。而是有充足的時間完成學生對知識有整體性認知。即教師通過對知識點的梳理,理順各個知識點之間的內在邏輯和脈絡,然后通過不同的形式,如圖形,表格,思維導圖等,講授給學生,從而增強知識點的系統性,有利于學生體系性思維的培養。
(三)有助于學生實踐能力和綜合能力的培養
地方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的定位決定了課程設計的基本思路,學生畢業后,主要的就業去向是到基層的法律實務部門工作,從往屆畢業生的就業去向統計來看,大多學生都是到地方的基層法院、基層檢察院和律師事務所工作,因此對學生的實踐能力的培養尤為重要,所以在設計刑事訴訟法SPOC課程時,必須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教師可以在教學中采用真實的案例,引導學生進行討論,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教師也可以采取情景教學方式。即讓學生分擔不同的角色進行模擬,可以將學生分成“被告人及辯護律師組”、“檢察院組”、“法院組”等,讓學生針對教學的內容進行不同形式的情景模擬,每隔一段時間,小組之間可以互換角色。通過角色的互換可以使學生了解不同法律職業的特點和工作內容。在此模擬過程中,學生的法律文書寫作能力、法律思維能力、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協調能力等都能得到全方位的訓練。這些能力都是從事法律職業者不可或缺的,而我們傳統的法學教育,卻往往忽視了這些能力的培養。這樣,也會縮短課本與實踐的距離。法學院的專業課程一般是小班教學,人數是40人左右,這樣的規模既有利于師生之間的互動,也有利于小組實踐活動的開展。通過參與線下的各種教學活動,有利于學生對刑事訴訟法的相關知識有整體性的把握。
四、SPOC模式下刑事訴訟法教學的具體步驟
下面我們以刑事訴訟法中的辯護制度為例,講解SPOC教學模式的具體步驟。首先,必須明確教學的目的,通過學習,學生必須掌握我國刑事訴訟法關于辯護制度的規定,學習的重點是:理解辯護律師在訴訟程序中享有哪些訴訟權利以及義務,辯護律師如何的行使其訴訟權利,如閱卷權、會見與通信權、調查權證權等,在以前的教學中,教師只是簡單的將辯護律師的訴訟權利羅列為若干個小點進行講解,學生課后反映,其并沒有真正地理解辯護律師有哪些訴訟權利以及如何去行使。通過教學,學生不僅要了解辯護律師享有哪些訴訟權利,更重要的是要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掌握辯護律在訴訟中如何具體地行使相應的訴訟權利。線上課前教學,教師將辯護制度中的“辯護的種類”、“辯護人的責任與地位”、“辯護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制作成10分鐘左右的視頻,學生通過課前觀看視頻,了解辯護制度的基礎知識。看完視頻后,學生完成網上的作業,作業的主要內容是,對我國辯護制度的基礎知識點進行測試,目的是要學生掌握我國辯護制度。測試完成后,學生可以將測試中遇到的疑難問題,在網上與老師進行交流,討論。線下課堂教學,根據課程網絡系統統計數據的分析,教師有針對性地對知識點中的疑點、難點進行講解。重點講解辯護律師與非律師辯護人訴訟權利的區別。同時講解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有關程序和規定,比如會見前如何準備,會見時要注意的問題,會見時如何與當事人進行交流等問題。對這一內容,可以采取情景教學法進行教學。整個教學過程中,學生為主導,教師設定一個在看守所中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情景,由教師在課堂上公布模擬的案情,將學生分為若干小組,每組一般是5至6人,各小組的學生進行分工配合,經過討論確定角色的分工,包括辯護律師,律師助理,犯罪嫌疑人,偵查人員。課后各小組根據案情進行準備,熟悉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流程。在學生準備完成后,在正式的課堂教學中,每一小組將按角色進行模擬會見,其他的同學觀看完模擬會見后,對模擬會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各抒己見。在模擬會見結束后,教師對這次活動進行總結和評價。課后,要求學生對這次活動進行總結,而且需針對這次模擬活動寫出自己的心得。對老師提出的問題,進一步進行反思。在整個的情景教學的過程,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被調動起來,學生不僅了解了我國的辯護制度,而且對于整個刑事訴訟法的知識有了整體性的認識,并且在此過程中,學生的實踐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從而縮短了理論與實踐之間的距離。
五、SPOC教學中應該注意幾個的問題
(一)正確處理教學改革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關系
SPOC教學在一定的程度上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司法實踐能力,但是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忽視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重要性。畢竟學生畢業后從事法律職業都必須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而刑事訴訟法學在該考試中所占的分值較多,所以,教學中必須處理好教學改革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關系。比如對歷年真題中的案例分析題,教師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課堂討論。而對于歷年真題中的選擇題,因為數量較多,教師可以把其設計成課后的網上作業。對于歷年真題中的難題,教師可以在課堂上進行詳細講解。也有學者建議將考題設計成游戲的模式,這樣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效率。
(二)注意教學案例的甄選
線下的實踐性教學過程中,案例的選擇是順利開展實踐教學的關鍵。在以往的教學中,也會采取案例教學法,但是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存在著輕程序重實體的現象,刑事訴訟法的教學目標,是使學生掌握我國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因而必須圍繞這一教學學目標來選取案例。并且在教學中,要更多地關注案件的程序,考慮知識的結構性,而不能只單純地考慮實體法的內容。另外,能否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與學習熱情,也是在選擇案例時需加以考慮的一大因素。除了案例教材上的經典案例和指導性案例之外,也可以選取司法實踐中的熱點案件。
(三)注意現有考核方式的改革
刑事訴訟法的SPOC教學改革,要求對考核方式進行改革,核心是實現考核方式的多元化,傳統的以期末考試作為學生考核重點的終結性評價方式,已經不符合當前教學的需求,必須要注重形成性評價。而形成性評價更多的是關注學生學習的過程,如完成網上的作業的情況,網上的話題討論,尤其是在課堂上參與討論的表現以及參加活動中的表現。在教學過程中即時、動態、多次對學生實施的評價,它注重及時反饋,用以強化和改進學生的學習。[5]
[參考文獻]
[1]桑新民.MOOCs熱潮中的冷思考[J].中國高教研究,2014(06):5-10.
[2]康葉欽.在線教育的“后MOOC時代”———SPOC解析[J].清華大學教育研究,2014(01):85-93.
[3]徐葳,賈永政等.從MOOC到SPOC———基于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和清華大學MOOC實踐的學術對話[J].現代遠程教育研究,2014(04):17-18.
[4]王竹.慕課的制作與運行指南———以中國大學MOOC首門法學類課程侵權責任法為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2015.3.
關鍵詞:律師;刑事訴訟;調查取證;請求權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12-0093-03
律師對證據的把握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其為被告人提供辯護的力度,行使調查取證權也就成為律師了解事實、獲得證據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中國律師所享有的調查取證權無論是在立法上還是在實踐中都存在著很多問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很難通過律師的辯護來獲得保障,這已成為中國刑事辯護制度的一大缺陷。綜觀刑事訴訟整個過程,偵查階段的律師不具有辯護人的身份,他們在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時并不享有調查取證權;進入審查階段,辯護律師可以自行調查取證也因法律規定過于簡單、粗疏而屢遭挫折。因此,律師調查取證這一制度從立法上來進行修改與完善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律師在偵查階段調查取證權及對策
(一)現行法律并未賦予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調查取證權
根據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7條“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的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可知,只有“辯護律師”才可以收集證據,也就是說在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因不具備辯護律師的身份是無權直接進行調查取證的,而該階段律師的工作是在刑事訴訟的各個階段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的必要組成部分,是律師享有完整的辯護權的基礎,由于許多證據本身具有時效性,律師若不能在偵查階段及時進行調查,對于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證據材料在審查之后則可能因錯過了取證的最佳時機而無法再取得。雖然《刑事訴訟法》第89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于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因此要求偵查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堅持客觀、全面的原則,對于能夠反映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證據不管是正面還是反面都要充分收集。但是往往“書本中的法律”與“生活中的法律”還是存在偏差的,偵查機關基于職業利益或者追訴心理,如目前“公檢法政績考核制度”使得“辦案機關和辦案人員對案件的某種實體結局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他們自然更傾向于收集與自己職權相關的有罪和罪重的證據,而對于無罪和罪輕的證據卻加以忽視。因此,“學術界主流意見一致呼吁賦予辯護律師在偵查階段以調查取證權,以便及時、有效地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更好地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益。”
(二)律師調查取證時間提前到偵查階段將面臨的問題
盡管現行法律所規定的關于律師在偵查階段權利不利于犯罪嫌疑人權利維護,但目前賦予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調查取證權的條件還并不成熟,如此勢必會面臨一些問題。首先,中國目前采取的是職權主義的偵查模式,律師的調查取證權是一種私權利,不具有任何強制性,該權利的行使無奈而任意,相對公權力而言,處于明顯劣勢地位。因此,當前賦予律師該項權利并無太大的現實意義。其次,就中國目前的法制建設進程來看,很難在短時間內改變現有的糾問式偵查模式,在當前模式下,律師的調查取證行為可能會與偵查的機關的偵查取證行為發生沖突,甚至會招來偵查機關的反感,認為律師在妨礙他們的偵查,因而“加劇收集取證方面控、辯雙方的沖突,其實際結果也必將對辯方更加不利。”另外,從經濟角度考慮,如果律師在偵查階段享有調查取證權,將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犯罪嫌疑人或者相關法律援助機構的經濟負擔。
(三)賦予律師偵查階段調查取證請求權
筆者認為,應該賦予律師偵查階段調查取證請求權,即律師可以申請偵查機關收集或保全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及申請偵查機關組織鑒定、補充鑒定的權利。目前中國立法上對辯護律師的調查取證請求權已有相關規定,但這一權利并未賦予偵查階段的律師,并且實際操作起來還存在諸多困難。樊崇義教授就曾說過:“中國立法美其名曰,賦予辯護律師一個申請調查權,但這種申請往往是形同虛設,要么只申請無結果,要么對調查的材料和結果不答復,不告知,要么你申請你的,我的,根本不予理睬。”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分析:首先,相關立法規定過于籠統,只賦予律師這一權利,卻沒有相應的救濟措施,如果要求檢察官和法官完全出于自覺和自律來為律師調查取證,在司法實踐中根本難以操作。其次,檢察機關在公訴案件中是作為與訴訟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一方主體,因其存在這種與律師自然而然的對立關系,如果要求他們在律師提出取證申請后就保質保量地完成任務并不現實。對此,筆者認為應當賦予律師取證申請一定的拘束力,也就是明確規定律師在偵查機關取證時享有在場權以及相關主體可以拒絕律師申請的具體情形,當律師的請求符合法定條件時,被申請的主體機關必須在審查后立即作出決定并且在一定期限內進行收集、保全。如果偵查機關無理拒絕,則在法定審查期屆滿后,律師有權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進行審查決定,要是法院也不受理律師的申請,造成證據滅失或難以取得,辯方可以以此為理由提起上訴。
二、律師在審查階段、審判階段調查取證權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相對于律師獲取全部證據而言,律師自行調查取證大多具有補充性質,但是其所要取得的證據往往是具有關鍵性的,因此,在審查之后,律師的調查取證權也就顯得尤為重要。
(一)辯護律師在審查階段、審判階段調查取證存在的問題及法理分析
1.律師閱卷難。查閱案件材料是律師辯護準備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律師掌握案情的重要途徑。按照通常的司法慣例,辯護律師一般可以在開庭審判以前到法院進行閱卷,了解偵查機關所掌握的證據材料,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本案的訴訟文書及技術性鑒定材料;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的移送的書、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但從實踐來看律師往往看不到事實的證據,并且在現行社會制度下,主要證據的范疇完全是由人民檢察院來界定,“律師閱卷的場所、時間、次數及追訴機關的義務也沒有相關的法律予以明確規定,致使律師的閱卷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檢察機關不移送全部案卷材料,本意是限制法官的先悉權,防止法官先入為主,在開庭前就已經形成預審,但同時也給律師的辯護造成了極大困難,使得辯方難以進行有效辯護。盡管新《律師法》關于律師閱卷的范圍有所擴大,但鑒于上述問題仍不能全面掌握案件證據材料,問題依然存在。
2.證人及有關單位拒絕作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7條規定來看,法律賦予辯護律師調查取證權的同時又給其設置了重重障礙。即在審查之后辯護律師行使調查取證權須征得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的許可及得到被調查對象的積極配合,否則在缺乏國家司法權威保障下即使強行收集到的證據也將在庭審過程中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就中國目前的社會現狀來看,許多單位以損害了他們的利益為由不愿意配合律師的調查取證,老百姓對于律師職業功能價值的認識也存在普遍的欠缺,而且對傳統觀念中的厭訟觀念有著較深的基礎,很多人不能把配合律師調查取證看成是維護正義,而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或者因當事人與自己有親友鄰里關系,考慮到以后的相處不愿意去得罪人,從而拒絕律師的調查取證。
3.極大的執業風險導致律師不敢取證。《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辯護律師和其他辯護人不得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隱匿、毀滅、偽造或串供,不得威脅、引誘他人作偽證以及進行其他干擾司法機關訴訟活動的行為。違反前款規定應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306條相應規定,“在訴訟辯護人、訴訟人偽造、毀滅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徒刑。”這固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訴訟當事人及訴訟人、辯護人有意偽造證據或妨害作證的行為或使上述行為受到法律應有的懲罰訴訟,但事實證明,大部分律師因此條款被指控卻是基于對律師的一種職業報復。雖然新《律師法》就律師在法庭上的言論設置了豁免權,但對律師取證風險并未作出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改革以來,就有相當數量的律師涉嫌偽證罪被逮捕判刑,其中就有不少屬于濫用該條款而枉追律師責任。這就導致了很多律師承擔不了這樣的風險不敢冒然取證。
(二)完善律師在審查、審判階段調查取證權的對策
1.建立庭前證據開示制度。為了便于律師閱卷、做好充分的開庭準備,提高律師在法庭上的對抗效力,最有效的途徑就是建立庭前證據開示制度。中國刑事訴訟法對律師在審查階段和審判階段的閱卷范圍有一定的限制,比如在審查階段只能查閱本案的訴訟文書和技術性鑒定材料。這對律師全面了解控方證據,及時發現偵查取證是否全面、合法,從而決定是否展開調查或請求保全證據、申請鑒定以及做好充分的辯護準備是遠遠不夠的。同樣的內容,新《律師法》中有關規定相對來說較為合理,該法第34條規定,“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審查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印與案件有關的訴訟文書和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師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權查閱、摘抄和復制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很顯然,新《律師法》關于律師在審查和審判階段的閱卷權范圍均有所擴大。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該條仍舊存在不少缺陷,如“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未說明是否包括司法機關辦案所使用的內卷以及審委會記錄和合議庭的合議記錄等,也沒有對“查閱的場所”做出強制性規定。據此,根據國外的實踐經驗以及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看,在中國建立庭前證據開示規則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因素:一是證據開示的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涉及不宜公開的偵查技術秘密或可能會給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的證據可以不予展示外,其他所有證據都應該展示。二是證據開示的主體:控辯雙方雙向開示。雖然我們一再強調辯護方在這方面的弱勢地位,但控方實際上也需要在開庭前掌握辯方持有的證據,控方并非被害人的人,控方也肩負著維護司法公正的責任,雙向開示,同樣利于控方全面了解辯方的辯護證據,從而準確、公正的行使控訴職能。實踐中有些公訴人為了防范辯護方在法庭上出示公訴方并不了解的證據的攻擊,在向法院移送主要證據時也以種種理由為借口,只移送極少部分或干脆不移送,來應對辯護方的對抗,所以確立雙向開示原則是很有必要的。三是證據開示的場所:基于大量證據由檢察院掌握以及檢察院不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情形,證據開示的場所應設在檢察院。四是法律責任:對于違反證據開示的情形應給予相應的制裁,否則該規則將形同虛設,而處于弱勢地位的辯方無法通過其他途徑去救濟,當然,辯方違反規則同樣應受到制裁。
目前許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部門都已建立相關的刑事證據開示制度,但從整體上卻還缺乏一套全國統一的刑事證據開示規則。“盡管刑事證據開示制度取得了最高司法實務部門以及地方司法司法實務部門的大力支持,但最高司法實務部門對這方面的努力仍然停留在意見(稿)的層面止步不前。”有學者提出“這樣一種狀態的形成是自發展開的,甚至是改革的無序、缺乏規劃的結果。”所以要建立統一的行之有效的證據開示模式,并非只是單純地模仿和移植西方的理論,而是應當站在當下中國刑事證據改革實踐的角度,面對目前各地方自發形成的刑事證據開示改革制度市場,客觀地利用這些資源進行比較分析,對其所存在的優劣而整合出一個切合中國實際的行之有效的方案。
2.建立辯護律師調查取證被拒絕后的救濟措施。前面我們已經從立法和社會層面分析了證人拒證現象出現的原因。雖然《律師法》取消了關于刑事訴訟法中辯護律師調查取證要經過相關主體同意的規定,這似乎能夠使辯護律師的調查取證更為方便快捷,但從實施的現狀來看這似乎并不能改變律師“取證難”這一現實處境。為此,有些地方曾嘗試通過“調查令”制度來起到促進律師的調查取證權,比如上海市高院就相繼出臺了《上海法院調查令實施規則》、《關于在執行程序中適用調查令的若干規定(試行)》,此種做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認可,但其實施效果并不樂觀。筆者認為,導致辯護律師調查取證難的根本問題不僅僅在于是否需要“經有檢察院或法院批準同意”,而是在中國職權主義偵查模式下,不能把握好律師調查取證權與證人拒證權的平衡。因此,筆者認為,應該從立法上給予律師一定的救濟措施,規定對于向單位取證的情況,除涉及國家秘密或有關單位的重大機密之外,只要律師出示有效的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委托人的委托書,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配合律師調查的義務。當然,對于哪些是屬于“重大機密”應該有明確的說明。而對于向一般意義上的證人特別被害人的親屬取證,則建議辯護律師如果得不到他們的同意,可以不需要強制性地要求他們提供有關證據材料,而是申請人民法院收集、調取。
3.完善相關制度,減輕律師直接調查取證的壓力。造成律師因存在極大的職業風險而不敢貿然取證的原因很大一方面在于法律本身的不夠完善。如在什么情況下就構成“威脅、引誘證人”的情況沒有明顯的界定,這就為偵查機關指控律師涉嫌偽造證據罪提供了機會。故筆者認為應該對《刑事訴訟法》第38條和《刑法》第106條規定作出更加明確、更加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釋,以求避免有關機關對律師的任意歸罪。
總之,律師取證的被動必將導致其辯護的被動、蒼白。完善律師的調查取證權需要立法者立足于中國目前的社會現狀從全面、系統地去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由于筆者的水平有限,對于律師調查取證權未能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僅以期拋磚引玉。
參考文獻:
[1]于靜堯,柯冬英,陳琛.刑訴證據案例與學理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嚴軍興,侯坤.中國辯護律師的制度的問題與完善[M].北京:中國方正出版社,2008.
[3]李勝利.當代法學熱點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7.
[4]屈新.被追訴人的人權保障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8.
(一)嚴格依法原則
案件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與實施,嚴格依據《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務公開”的決定》、《關于進一步深化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范性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和高檢院《深化檢務公開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等相關文件的規定進行。
(二)便民利民原則
公開方式上,堅持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相結合。對于人民群眾關注的有較大社會影響案件辦理進展和結果,以及危害民生、侵害民利的典型案例等進行主動公開;對依申請公開的案件信息應當“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公開的途徑上,建立全天候、多途徑的案件信息公開系統,采用互聯網、電話、短信等多種方式公開。
(三)及時準確原則
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系統的數據來源于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內網)數據庫。承辦人員辦理案件的同時,生成相關數據,由專人導出,每日更新,確保案件受理、訴訟階段變化、作出處理決定等流程信息能夠及時更新,保障查詢內容的準確、規范。公開的案件信息數據、終結性法律文書數據進入案件信息公開系統后,不得擅自修改或刪除。
(四)安全原則
在案件信息公開工作中,必須確保網絡安全、系統安全和數據安全。科學設置系統數據導出篩選功能,確保不得公開的案件信息、終結性法律文書等數據不被導出。嚴格數據導出及更新工作管理,定期備份數據。系統應當實時記錄訪問及查詢情況,形成清單,供查詢及分析研判。在具備條件時,開展對訪問主體及訪問內容的自動統計分析,研判關注熱點。加強檢察機關互聯網門戶網站網絡安全建設,確保網絡安全、系統安全和數據安全。
二、案件管理信息公開系統之框架構思
(一)整體框架設置
主要設置以下功能模塊:1.案件信息查詢模塊;2.重大案件信息互聯網模塊;3.終結性法律文書互聯網公開模塊;4.辯護與業務辦理模塊;5.控告申訴系統模塊;6.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模塊,等等。
(二)統一信息公開平臺設置
1.在檢查網站首頁設置所有功能模塊;2.開通互聯網、電話、短信、微信等信息查詢途徑;3.專人保證各功能模塊之間信息的一致性和互通性。
(三)內、外網銜接設置
通過具體技術人員的配備,實現內、外網各對應業務功能與查詢功能的相互銜接,并確保相銜接內容的及時性、準確性、與完整性。如統一業務應用系統中辯護人、訴訟人業務辦理功能與外網中辯護人、訴訟人查詢、業務辦理功能的銜接。
(四)監督信息的整合
主動收集關注案件,并主動相關案件信息,接收民眾意見,實現信息的雙向流動。強化社會民眾對案件的評價功能,并及時進行反饋。
三、案件信息公開面臨之困境
在對相關檢察機關案件信息公開征求意見稿進行仔細研讀,并結合基層院案件管理部門實際工作分析,筆者發現以下信息公開工作實施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
(一)基層院部分重大案件案情部署的公開恐將不利于案件審查、辦理、終結。重大案件案情的公布,為檢察院工作帶來了更大的難度,將公訴人置于訴訟中較為不利的地位,為案件的偵破與審結制造難關,為犯罪嫌疑人掙脫法網提供了便利條件。
(二)基層院案件管理部門人手不足,無法分出專人從事案件信息公開工作。基層院案件管理部門一般配備三至四名工作人員,而案件管理部門所負職責繁雜,若全面開展全力投入信息公開工作則現有工作安排無法得到切實落實。
(三)基層院同時具有業務能力、案件管理能力、信息技術知識的人員匱乏。據初步調查,筆者所在基層院暫無同時具有業務能力、案件管理能力以及信息技術知識的干警,而根據信息公開系統相關草稿的落實要求,唯有同時具備此三項能力的工作人員才能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完整、有序、正確開展。
四、保障信息公開系統運行之舉措
(一)由業務部門把關信息公開程度
高檢院要求將重大案件案情及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并對信息公開的程度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而實踐中申請信息公開的權利主體對于信息公開程度的要求與高檢院的要求之間存在著矛盾。案管人員并非案件承辦人,對案件情況缺乏深入了解,對信息公開的程度也無法切實把握。因此,由業務部門承辦人負責并把關所承辦案件信息公開程度具有其必要性。
(二)規定案管部門必要人手數量
目前基層院案件管理部門人員數量參差不齊,包含部門負責人在內多則六人,少則三人。案管部門職能至少需要配備五名人員才能夠保證有專人負責信息公開業務。基層院可采取由業務部門工作人員兼任案管部門工作人員的方式減輕案管部門工作壓力,同時亦能夠加強案管部門與其他業務部門之間的密切聯系。
(三)引入辦案經驗豐富的案管人才
【英文摘要】There were some disadvantages on current expert's witness launch process, and which had caused some trouble to Judicial procedure. Analysis those disadvantages, it resulted from the upappropriated right/power distribution system which assign the whole right/power of decision to one part while the other counterpart share nothing. To re-construct the expert's witness launch process, the right/pwoer of decision should be assigned to both parties.
【關鍵詞】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決定權;司法訴訟
【英文關鍵詞】expert's witness launch process;re-construct;Judicial procedure.
【正文】
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與偵查控訴機關、審判機關都時常會遇到一些需要科學技術或專業技能來解釋、解讀的問題;只有聘請或指定具有科學技術或專業技能地人士解釋或解讀了那些問題,偵查控訴機關、當事人才能清楚地查明或理解案件事實,法官也唯有在此基礎上才可能正確地審理案件與作出裁決。這種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就是司法鑒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司法鑒定時常遭到當事人的質疑、社會公眾的批評;尤其是對偵查控訴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無約束的決定司法鑒定、由其附屬的司法鑒定機構開展鑒定,以及民事訴訟中的反復鑒定、多頭鑒定所引發的就同一問題的多份司法鑒定結論相互矛盾讓法官頭疼不已。在當前司法實踐與理論研究領域,司法鑒定啟動程序都是一個充滿了爭議與質疑的問題。
一、我國司法鑒定啟動程序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司法鑒定有著悠久的歷史,但作為一項法律制度建設,則是隨著現代法律制度的發展逐步成長起來的。”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在我國成為司法實踐與理論研究領域所關注的一個問題,則是在現代法律制度在我國的形成與完善、尤其是1998年以來司法鑒定管理制度改革與完善之宏觀背景下發生的;當事人乃至社會各界對于司法鑒定啟動程序的爭議與猜疑,是伴隨著我國訴訟案件數量的增多、當事人權利意識的增強、社會公眾知情權與社會輿論對司法正義的關注而出現的。
從“湖南黃靜案”看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在司法實踐中遭遇的難題。分析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在司法實踐中的困境,最需要的是對司法實踐中因司法鑒定啟動程序而引發的所有案件的實證分析;但是,由于種種緣故,本文僅依據那些經過媒體廣泛報道的“湖南黃靜案”這起典型案件作為分析樣本來嘗試述明現行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在司法實踐中的不足之處。
(一)“湖南黃靜案”簡要案情。2003年2月24日,湖南湘潭的一位小學女教師黃靜被人發現裸死在床上,警方接到報案后趕到現場進行了調查;由于“死者身上無致命傷”,警方因而作出了“排除他殺,黃靜屬于正常死亡,不予立案”的決定。但是死者黃靜父母對警方所作出的結論不服,在其強烈要求下、在社會輿論影響下,從2003年2月至2004年8月有關機構對黃靜的尸體進行了5次尸檢、6次死亡鑒定,其中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自行決定啟動了三次司法鑒定;后來在當事人委托律師的介入與推動下,一些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如南京醫科大學、中山大學等鑒定機構的法醫專家也參與了該案的司法鑒定;甚至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也參與了該案件的司法鑒定。
(二)“湖南黃靜案”中暴露出來的與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有關的問題。在該案件偵查過程中,公安機關先后三次啟動了司法鑒定程序,并組織了湘潭市、湖南省、甚至公安部的法醫專家對黃靜的死因等問題進行了鑒定。2003年3月6日“湘潭市公安局第204號公安法醫鑒定”認定黃靜“因風心病、冠心病急性發作猝死”,2003年5月7日“湖南省公安廳第093號公安法醫鑒定”認定黃靜“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死亡”,2003年6月8日公安部專家閔健雄參與的“湖南省公安廳210號復核鑒定意見書”認定黃靜“因肺梗死引起急性心力衰竭和呼吸衰竭死亡”。但是公安機關的司法鑒定結論沒能夠獲得當事人及社會公眾的足夠信任。但是在后來的訴訟階段里,在當事人的委托律師的申請下,多家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參與到該案的司法鑒定中來。2003年7月3日南京醫科大學的“第16號書證審查意見”與2003年8月14日中山大學陳玉川教授在“第3029號法醫鑒定”卻都認為“黃靜因風心病、冠心病或者肺梗死猝死的根據不足”而與公安機關的法醫鑒定相互矛盾;2004年3月司法部組織專家擬參與該案件的鑒定;200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鑒定中心委托五位專家對黃靜進行第五次尸檢,得出的鑒定結論是:靜生前心臟存在某種程度的潛在性病理性改變,姜俊武以較特殊方式進行的性活動是引起被鑒定人黃靜死亡的關鍵促發因素。“在湖南黃靜案件的法庭審理中,法官最終采納了”湖南省公安廳210號復核鑒定意見書“作為證據。
(三)從司法鑒定啟動程序角度對該案的簡要分析。“湖南黃靜案”由于媒體的介入而成為當年轟動一時的社會事件,從進一步改革與完善司法鑒定制度的角度而言,該案也是一起經典的案例并足以吸引、而且也已經引起了許多的思考;今天我們仍有必要從司法鑒定啟動程序角度來考察“湖南黃靜案”。
1.在該案的司法鑒定啟動程序中,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享有全面而完全的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決定權、鑒定機構(鑒定人)的挑選權與確定權,而當事人則僅享有司法鑒定程序啟動請求權、不享有司法鑒定程序啟動決定權、也不享有對鑒定機構(鑒定人)的挑選權與確定權,這無疑是導致當事人與社會公眾不相信或猜疑公安機關鑒定機構所作出的鑒定結論、甚至公安機關的偵查結論的重要原因之一,事實上該案件中公安機關的“自偵自鑒”也受到了律師界與學界的批評。
2.在該案的其他訴訟階段,當事人的委托律師聘請了社會司法鑒定機構參與鑒定,但由于檢材等都由偵查機關所保管,從而增加了律師參與司法鑒定程序啟動權的成本,這種在客觀上影響了律師使用司法鑒定程序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積極性的現象,從司法制度角度而言也不利于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
3.該案所暴露出來的“5次尸檢、6次死亡鑒定”問題,這個問題產生的原因與現行司法鑒定管理制度中關于司法鑒定啟動程序的不完善不無相關。為了解決多頭鑒定、反復鑒定、不同的鑒定結論相互沖突的問題,既需要完善司法鑒定的方法與標準,更需要通過對司法鑒定啟動程序進一步改革與完善來解決。
二、關于司法鑒定啟動程序理論研究領域中的爭議
在當前的司法鑒定制度研究領域,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已經成為許多學者所關注的熱點。在研究方法方面,眾多司法鑒定理論研究領域與實務方面的專家學者都重視對西方國家在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方面成熟理論與有益實踐經驗的學習與借鑒,他們在研究方法上也充分注意到定性研究與理性分析等方法的運用,注重對司法機關、當事人等在司法鑒定啟動程序中權利(權力)與義務的合理分配;但是,司法鑒定啟動程序并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依靠理性分析就能解決的問題。進一步改革與完善司法鑒定啟動程序,需要從組織行為科學的角度來合理界定司法機關、當事人、委托律師與辯護律師等在司法鑒定啟動程序中的權利(權力)與義務,并在使之制度化與原則化的同時也給予一定的靈活性。
(一)當前關于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方面的幾種不同學術觀點。關于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方面有兩種不同的模式,一種是職權主義模式(即由司法機關啟動司法鑒定決定權),另一種是當事人主義模式(即由雙方當事人享有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決定權);國內學者在如何借鑒西方國家關于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方面仍有不同的觀點。
第一種觀點堅持職權主義模式。這種觀點堅持司法鑒定啟動程序決定權與鑒定機構的確定權由司法機構來行使。如中國政法大學張方教授認為,“將委托鑒定權賦予當事人的做法,弊大于利,不應采用”,但是可以“給當事人以司法鑒定申請權;但這種申請是否被司法人員采納,則完全取決于司法人員的自由意志,當事人的申請并不具有任何約束司法人員的效力。”
第二種觀點則傾向于當事人主義模式。清華大學張衛平教授認為,“不管是哪一種訴訟,其程序正義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裁判者的中立性,可以說裁判者的中立性是程序正義的底線,沒有裁判者的中立,就不談不上訴訟或審判的程序正義性,也就無所謂結果的正當性。”為了保障程序的正義,張衛平教授主張將司法鑒定啟動程序的決定權“原則上交給當事人”、“鑒定人或鑒定機構的確定,應當交由當事人,充分尊重當事人選擇權。”
【關鍵詞】高職高專;課堂教學;教師
近年來,隨著高校的擴招,進大學的門檻越來越低,而高職高專學校屬于第三批、第四批錄取,生源質量不是多高,所以在高職高專學校的課堂上往往會出現一些讓眾多老師無奈的情況,比如上課玩手機、講笑話,老師在講臺上講得唾沫橫飛而下面卻睡倒一片的情形屢見不鮮。作為老師應如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讓學生喜歡上課,讓課堂充滿活力,把“三聲”(掌聲、笑聲、辯論聲)引進課堂,這將是本文要論述的重點。
傳統的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認為教師是知識的源泉,是把“萬能鑰匙”、“萬事通”,學生的知識就是從老師嘴里得到的,老師理應處于教學的中心地位。這樣的課堂教學自然就成了“教師講――學生聽”,教師一股腦地向學生灌輸,講得口干舌燥,而學生聽得是昏昏欲睡,死氣沉沉。這種教學往往忽略了學生這個中心環節,扼殺了學生的個性發展,把不同層次的學生“捆在一起”,學生自主學習的空間太小,極大地影響了學習者主觀能動性的發揮。
一、教師要轉變觀念,培養人才
(一)要改變教師的態度與觀念
正確的教學理念是教學模式和方法創新的前提和關鍵。因為教師的教學行為是受理念支配的,教師只有更新了教學理念,才可能有全新的教學行為,才可能設計出新的教學模式和方法。
(二)教師必須明確教學目標
高職高專的培養目標是“應用型或操作型高技術人才”。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強調“應用型”,說明培養目標定位在企業第一線的職業人才,而不是企業高層人才,這一點區別于本科培養目標;應用型“高技術”強調必須掌握企業第一線所必須的知識、技術和能力,“高技術”確定了與中專及一般的職業培訓的區別。這個培養目標定位是基于三個理由:一是由市場需求結構決定的。據調查,市場對人才的需求結構是比較典型的金字塔結構,中基層人才需求數量大大高于高層人才需求數量,中基層應是本科以下學歷層次的培養目標。二是由高職高專教學資源條件的特點所決定的。無論是生源的文化基礎、教學內容、修學年限,還是師資隊伍狀況等教學條件,高職院校與本科院校目前均有一定差距,故不能脫離實際,盲目與本科培養目標攀比。三是由職業技術教育自身的培養目標所決定的。職業技術教育便是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絕對不是精英教育,決定了其高職高專培養的人才只能是掌握企業各種實用職業技能的人才,而不是研究企業的專家、學者或企業管理的策劃大師。當然,這個培養目標定位并不意味著高職院校畢業生今后工作中不能成為專家、學者或大師。
(三)教師應培養學生的自信心和使命感
在我國高等教育系列中,高職學生對自己所處的位置是存在心理劣勢的,部分學生抱有自暴自棄的想法,在心底里沒有把學習當回事,每天得過且過。針對學生的這些心理,教師在教學中應注意培養學生的人生使命感和自信心,把技能學習與學生日后的就業和生活結合起來,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在教學中讓學生意識到今天學習的技能就是明天競爭的基礎,生活從來不會憐憫沒有信心和勇氣的人,但生活會青睞有準備的人。比如《經濟法》課程中,在講到企業法律制度時請他們認真地思考:“如果我要創辦企業,我要創辦一家什么樣的企業?我的企業將采取如上的哪種組織形式?理由是什么?我創辦這樣一家企業的可能性有多大?面臨著什么困難?如何解決?”實踐證明,同學們的參與積極性非常高,因為就業離他們并不遠,而他們完全有可能通過創業來就業,創業需要他們必須懂得市場經濟的知識、法律的知識等,因此在觀念上,他們自主學習的主動性被激發出來,因為需要是最好的動力。而在這個過程中,學生也發現了自我價值,增強了自信心和人生使命感。
(四)教師應與學生處于平等的地位,營造輕松的學習氛圍
傳統的教學是在教師單一的“教”的理念下進行的。教學是以教師為中心,學生處于被動接受知識的地位,長此以往使學生缺少了主動思考和開拓創新的能力。在高職教育中,學生是教學過程中始終圍繞的核心,教師的一切教學活動都應圍繞學生展開,教師的一切教學目的都是旨在提高學生的能力。因此師生建立互動交流,在學生中營造自主學習的氛圍,使其激發出積極主動地獲取知識的意識,形成必要的職業技能和正確的職業觀念是非常重要的。在高職教育中,教師要拋去長期傳統教育模式中所形成的教學主體地位和心理優越感,置身于與學生平等的地位,營造自然、輕松的學習環境和氛圍,促成學生自由的學習行為、自主的探究精神、合作的學習態度,增強學生的學習興趣。而這些在知識領域的廣度和深度上,都對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運用合理的教學方法和手段
(一)課堂理論教學方法應由灌輸式的教學轉變為啟發式的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是教師組織學生對案例的調查、閱讀、思考、分析、討論和交流等活動,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一種教學方法。它的優點是用具有典型意義的事例,激發學生探究知識的興趣。在具體的案例教學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四個步驟:即“布置課題、分析案例報告、課堂案例討論、經驗總結”。高職高專與本科雖都比較重視案例教學,但二者的側重點不同,本科的案例教學更多地體現在案例分析的過程,注重培養學生的思辨能力,提高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落腳點是為什么這樣做;高職高專案例教學更多地體現在案例的結果結論上以及由此得到的啟示,包括經驗、方法、技巧,更注重今后運用這些經驗、方法和技巧的能力,落腳點為應該如何做。同時,案例要求盡量是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客觀事實,以能夠吸引學生。可以要求學生課外查找資料。教學時圍繞這一問題,首先介紹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識;然后再引導學生從多方面分析案例或思考問題。教師和學生通過解決一系列事先設定或臨場提出的問題達到教與學的目的。這種方法讓學生的課堂學習延伸至課外,自己主動去獲取知識,培養自我解決問題的能力,對培養學生主動思考的習慣和能力很有幫助。而對于教師來講,難點在于問題及案例的設計以及如何在解釋之后引導、啟發學生。
述職報告必須把過去一段時間之內所做工作的材料全面地搜集起來,包括面上的材料與點上的材料、正面的材料與反面的材料、事件材料與數字材料以及背景資料等。事件材料必須真實可信。數字要準確可靠。背景材料要有輔,能與事實形成鮮明的對比或者烘托。下面就讓小編帶你去看看律師個人工作述職報告范文5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律師述職報告1各位理事:
過去的一年,為了更好的組織會員進行學習交流,不斷提高深圳律師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水平,開拓深圳律師業務,我們以規范專業委員會的工作,積極探索加強執業律師業務培訓的途徑,不斷開拓律師業務為核心,根據年初的工作安排開展了以下的工作:
一、繼續完善相應規章制度,加強工作的計劃性和規范
化,落實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根據我們規劃的規范體系,本年度,我們通過深圳律師網上廣泛征詢了全市律師的意見和建議,先后制定并實施了《深圳市律師事務所教育培訓實施辦法》(試行)、《深圳市律師協會專業委員會工作細則》、《深圳市律師協會業務培訓費用使用標準》,對律師事務所內部培訓、專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經費使用進行了具體規定,繼續建立和完善業務培訓各項規章制度。同時,發展委員會、各專業委員會都制定了年度工作計劃,并能很好的實施,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本年度是《深圳市律師協會業務培訓計分辦法》實施的第一個年度,我們對平時的考核登錄都作了具體要求,在今年年檢注冊前,我們對全年的情況進行了統計,統計顯示大部分律師都能積極參與、認真完成《計分辦法》的各項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律師未能完成繼續教育的積分要求,甚至有個別律師全年沒有參加過一次培訓。為此,我們緊急召開了發展委員會主任會議進行協商,把律協全年組織的培訓情況向全市律師進行通報,并組織律師進行補課,在規范考核工作的情況下,保證了年檢注冊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加強實習律師崗前培訓和執業律師繼續教育,積極探索全面加強律師業務培訓的途徑和方式,構建多層次培訓體系
(一)____年9月,我們舉辦了為期五天的“____年度實習律師崗前教育培訓”,我們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對新執業的律師進行了系統化專項培訓,這次崗前培訓包括3名香港律師在內共有290名實習律師參加并全部通過了結業考試。我們還就培訓課程設置、任課教師授課效果等進行了問卷
調查,收集意見和建議,為進一步改進工作提供依據。
本年度共舉辦由專家學者針對新法頒布、理論前沿、律師實務熱點等重大課題所作的大型講座22場,各專業委員會研討會28場。公司、知識產權、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業務委員會這方面的工作比較突出,另外刑事法律業務委員會積極參與進行刑事律師的執業環境的改善工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金融法律業務委員會對零售商與銀聯的糾紛把握時機及時召開研討會討論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市大部分律師事務所都提交了教育培訓計劃,業務部也參加了一些律師事務所的內部培訓,基本上已經通過《深圳市律師事務所教育培訓實施辦法》(試行)把律師事務所內部培訓納入到律協業務培訓體系
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實習律師崗前培訓、大型講座、專業委員會研討會、律師事務所內部業務培訓為主線,并且通過《業務培訓學分計分辦法》鼓勵律師參加全國性、地區性業務培訓、研討的多層次、多方位培訓體系。
(二)本年度,我們加強了涉外法律業務的培訓交流和研討,先后邀請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副主席,聯系英國格拉斯哥大學法學院研究生部主任、美國洛杉機縣高等法院法官分別進行了國際仲裁、英美證據法、公司法及美國律師制度的主題講座,與美國律師協會等機構聯合舉辦了房地產交易研討會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些講座大多數主講人都不要報酬,作為相互交流進行的。另外,我們還開展了關于深圳律師留學人員情況問卷調查,希望在律師隊伍中發現、培養一批涉外法律及法律英語的師資人才。
(三)為更好的服務會員,我們聯系中法圖深此文來源于文秘家園圳分公司在舉辦大型講座時進行主講人專著及與專題講座相關的著作展銷。中法圖還現場向律師免費贈送會員卡,對購書的律師進行8.5折優惠,并向律協資料室贈送了一批價值近____元的法律圖書,為律師購買專業圖書、到會所查閱資料提供了
便利條件,受到律師們的歡迎。
____年8月,我們面向全市律師進行了____年度大型講座綜和評價問卷調查和業務培訓征詢意見問卷調查,共收回問卷1000余份,律師對一年來律協組織的業務培訓認為滿意的為68.8%,對律協的培訓工作不滿意的為2.2%。業務部及時對相關數據進行了統計,我們對數據進行了分析,為下一步工作的開展提供了依據。
律師述職報告2回顧____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同事的支持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按照辦理法律業務的要求,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當事人委托的工作。現作如下工作總結:
一、開展各項律師業務情況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雖然不是黨員律師,但是始終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始終堅持國家憲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并對國家頒布和修改的各項法律法規進行認真的學習,跟上法治發展的腳步。特別是對新的刑事訴訟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學習。
(二)在政治學習方面。雖然我很少觀看新聞聯播,但是通過網絡如博客、各類論壇、微博和微信等新媒體,對國內外重大事件和我國政府的對策都時時關注,特別是一些在全國范圍內影響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時,也利用新媒體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咨詢,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
(三)辦理業務方面。1年來共辦理民事案件5件,刑事(辯護)3件,非訴訟案件12件,法律咨詢45件。在辦理各類案件過程中,我認真分析法律關系,研究法律、法規規章及地方性法規,擬寫辯護詞和詞,整理并制作證據目錄,找出案件的爭議焦點,通過辦理各項案件從中學習和鍛煉了業務能力,也從中溫故了法律知識。特別是自己辦理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糾紛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普通民、刑事案件,通過提供法律服務,讓每個當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賦予他們自己權利,彰顯了法治的精神。每個案件辦理完畢后,我都抽時間將辦案心得發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總結中認識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詢過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贍養、財產分割、合同糾紛等法律問題,對于每個前來咨詢的當事人都耐心傾聽,認真說理釋法,耐心解釋,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見,化解社會矛盾。
二、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
每年律師協會為律師組織的培訓分為網上聽課、全市律師現場業務培訓和律師自愿的培訓,去年我在網上聽課主要涉及民、商事方面的,現場的三天培訓。通過培訓,從中學習了不少專業律師的工作方法和業務知識,為自己的成長起到了良好的幫助作用。
三、工作中的不足。
過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細致、認真負責的辦案態度,熟練的辦案技巧和高尚的職業道德不僅贏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還形成了良好的社會影響。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自己知識不足,特別對一些司法解釋和部門規章不夠了解,在辦案過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審中的一些發問技巧和庭審應變能力。同時,對除法律領域的書籍涉及不足,閱讀量不夠,導致視野不開闊,今后我將再接再厲,進一步鉆研法律業務,為社會提供更為優質的法律服務。
律師述職報告3尊敬的局、律協領導:
我叫____,系河南奧博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執業律師。經過上一年來的工作,為我在2015度奠定了執業基礎,但是我亦體味到作為一名社會主義事業的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艱辛,感受到了來的愉悅之甘甜和不令人滿意的纏訴之苦澀。針對2015年度的執業情況,作出如下述職望各位領導給予批評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師道德紀律方面
作為一名律師,愛崗敬業,全心全意為當事人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目標,構建和諧社會為最終目的,就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認真履行職責,以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首要任務。在執業中必須堅持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服務,為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服務,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服務。一年來,我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在業務活動中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盡職盡責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努力滿足當事人的正當要求,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與同行律師、法律工作者之間互相尊重,公平競爭,共同提高執業水平。在從業過程中,不私自接受當事人的委托承辦法律事務;積極履行律師事務所指派的為無能力交納費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采用挑訟的方式擴大業務;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報酬和禮品或者其他費用;堅決與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職業素質和修養。
二、業務工作方面
一年來的工作,檢驗了我多年來法律知識、法學理論的認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當事人,當事人,不在難處不求人。律師所要面對的問題是較為糾結的法律疑難雜癥;所要面對的對象一般是走投無路、萬念俱滅、心灰意冷深陷錯綜復雜矛盾中的當事人,接案時,通過交談,要弄清楚當事人對本案期許程度。如果其期許值太高,要求太過分,那么就要慎之又慎的對待本案的接與不接的問題。充分交流溝通,主要是做到初步了解案情。此時律師先要把當事人傾向性的描述從案情中剝離出來,盡量客觀真實的復原案件。之后,要理性的向當事人分析案情,謹慎的解讀相關法律規定。一旦遇到當事人要求你對案件本身作出預測時,我的建議是不向當事人作出預測。
其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受理了案件,就要竭盡所能的去辦理案件。積極的進行__,認真的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實的前提下,盡可能多查閱相關案例等材料,盡可能窮盡開庭時候的復雜局面,多次多輪的論證并整理出的案件或辯護思路,為開庭作足準備,盡可能做到有備無患。
最后,辦案件決不能辦得:為人解憂自惹憂。故此,這一環節最容易忽視,但最重要。總結案件,可知辦案得失,有利于提高業務水平;善后當事人,旨在息訴止怨,有利于和諧穩定。
律師述職報告4日月既往,不可復追。____年如白馬過隙,轉瞬即將過去。作為一名專職執業律師和民革黨員,本年度始終圍繞著為社會服務等工作要點,堅持對公平、正義的信仰與追求,不斷提高承辦案件的質量和水平,展示了年青民革黨員的時代風采,樹立了當代民革黨員對人民無限忠誠,對社會甘于奉獻的嶄新形象,得到了各級司法機關與業務單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得到了業內同仁的廣泛贊譽。
一、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日常工作中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和法律專業知識,重新制定、建立了律所工作制度,健全了所內各項規章,加強對所內工作人員的管理,將執業風險從源頭化解。
2、積極參加社會活動,為職能機關獻言獻策,充分履行社會責任。
我深知:人民律師為人民是律師工作的基本要求;民革黨員更應充分履行社會責任,為執政黨獻言獻策,這不僅是權利行使還是放棄的問題,而且是工作作風是否務實的問題。
____年____月底,在省政法委巡視組、省高級法院督查組和市中級法院黨組的座談邀請下,圍繞“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就自己辦理案件中和社會調查中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向法院系統提出了中肯的批評和建議。座談會后不但所提的13條批評和建議全部被采納,并且促進法院隊伍整改,充分發揮了民革律師的職能作用。
針對現實中群眾到法院立案難的問題,積極通過各種途徑為他們提供法律幫助。在今年8月中旬和10月中旬,主動放棄多起收費可觀的案件,與市中級法院及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開展面向群眾提供法律幫助的社會活動,帶領所內年輕律師走進市中級法院立案庭,為涉法涉訴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工作,引導當事人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問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此外,對于社會中普遍存在的焦點問題,向多家職能部門發出法律意見書,以便促使問題得以解決。
3、踏實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幫助弱勢群體解決實際涉法問題。
在本市發生的一起特大拐騙殺害兒童案件中,犯罪分子無力賠償受害人損失,而受害人家屬也因經濟困難無力繳納訴訟費用而無法向其他責任部門主張救濟權。通過提供有效法律援助,最終幫助受害人家屬解決了問題,為弱勢群體提供了有效幫助,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同時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1.工作視野不夠開闊。2.工作細節考慮不周,工作方法有待提高。3、組織、溝通能力上還有欠缺
總之,為社會、為公眾服務是律師和民革黨員的永恒工作主題。今后要積極查找自己在執業理念、業務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與不足,努力實現每經辦、處理一起法律事務均取得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最后,祝大家在各自崗位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努力為法治建設事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做出新的貢獻。
律師述職報告5在上一年度的執業過程中,本人對國家和人民對律師行業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協的領導下,認真、謹慎的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要求自己,始終認真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律師職業道撼和執業紀律,忠實展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職業使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業務上也取得了些許成就,律師業務也有了新的發展,現分項總結如下:
一、不斷加強思想建設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以及《律師執業規范》,遵守各級司法機關的規章制度,認真展行律師協會的章程,履行會員的義務,遵守律師事務所所內的各項管理制度,敬業愛崗、廉潔自律、文明執業,認真展行工作職責,全心全意的做好法律服務工作,樹立品牌服務形象,堅守執業理念,最大限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認真學習,嚴于律己。不斷進行知識更新,并積極參加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舉辦的業務技能學習與職業道德培訓,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和專業素養。
二、認真參與公益法律援助活動
本人積極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據普法工作目標和要求,在法制宣傳日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堅持說理釋法,耐心解釋,努力營造良好法制環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并結合工作實際,探索普法工作的新 方法、新路子,采用到企業開展調研、開辦普法課和專題法律講座等多種形普法,取得了良好的實際效果。
在熱心公益、服務百姓的活動中,本人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熱心 解答百姓所關心的法律問題。在當今法治社會的背景下,社會群眾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公眾及律師行業能夠在這樣互相交流過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滿足了公眾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師工作也能夠通過接地氣的方式是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對于促進兩個文明建設 和社會和諧穩定盡了自己的一份力。
三、努力提高業務水平與技能
過去的一年,通過大量辦理訴訟案件及非訴訟案件,辦案方式取 得很大突破,用非訴訟方式解決訴訟問題,既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又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及時息訟解紛,促進了當事人的和解,增進了社 會和諧。本人無論是民事、刑事辯護,還是非訴訟業務,都能夠恪盡職守。作為企業法律顧問,認真為顧問單位解答實際法律問題、及時提出法律意見,為顧問單位提供了優質服務。
回顧本人所接受的各類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類法律服務,本人兢兢 業業,扎扎實實,每一個案子鄯盡心盡力,做到當事入滿意,自己心里安然踏實。取得了較好的經濟、社會的雙重效益。為維護社會穩定, 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國家、集體及公民的合法財產等均做出了自己應盡的貢獻。與時俱述,拓展新的業務領域,積極開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當事人服務。
四、遵守律師職業職業道德職業紀律
本文認為網絡課程的數量和質量是當前制約遠程學習者學習方式轉變的重要因素之一。本研究以我國目前網絡教育學院開發和使用的網絡課程作為調查和分析的對象,結合對“新世紀網絡課程建設工程”第一、二期的部分網絡課程以及部分網絡教育學院自行制作使用的一些網絡課程的調查分析,對網絡課程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了探討與反思,同時提出了遠程教育網絡課程設計、開發、應用等相關的一些重要問題。
從1998年9月教育部批準清華大學、浙江大學、湖南大學和北京郵電大學試點現代遠程教育至今,全國已有67所普通高等院校建立了網絡教育學院。隨著網絡教育試點實踐的實施,對我國遠程教育理論與實踐的關注問題已經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本文認為制約遠程學習者學習方式的因素很多,其中之一便是課程問題。調查顯示,現有的網絡課程無論從質量和數量上,都不能適應網絡學習者的需求;在學習者的學習過程中,網絡課程始終處于非主流的輔助地位。本研究試圖對我國當前網絡課程的現狀作一調查與分析,并在此基礎上從網絡課程之角度對遠程開放學習做一反思。
本課題調查與分析的對象,涵蓋了“新世紀網絡課程建設工程”第一、二期的部分網絡課程以及部分網院自行制作使用的一些網絡課程;涉及網院的母體學校包括,清華大學、湖南大學、廈門大學、中山大學、浙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東北農業大學、重慶醫科大學等;學科包括理論力學、日語初級教程、刑事訴訟法學、數字電子技術基礎、電腦廣告設計與制作、機械原理、針灸學、財政學、畫法幾何和工程制圖、動物生物化學等等。
一、對網絡課程進行分析后的總體評價
課題組在對研究對象進行深入細致分析的基礎上,對網絡課程的總體評價如下:
1.幾乎所有的網絡課程都非常重視教學內容的”講解”、“演示”環節,不同院校不同學科各展所長,如流媒體視頻、文本、Flas等,更有使用虛擬現實等技術的,以盡可能將課程知識講全、講細、講系統,且大部分教學內容皆按印刷課本章節順序編排。
2.網頁的設計在布局、風格、色彩、鏈接、超文本等諸方面已相當專業化,基本不存在什么問題。
3.學科特點非常突出。不同學科在欄目設計、技術實現,及內容安排上皆能發揮學科所長、突出學科優勢、符合學科特點。比如,語言學科能為學生提供了大量的聽、讀訓練和情景對話;工科則利用各種圖片、虛擬現實技術、Flas等演示與講解原理與過程;其他學科如法學的案例分析、模擬法庭的角色扮演;醫學的各種病理圖片、體內器官動畫,藥劑配方圖表等。
4.常用的幾種教學方式歸納如下:
文字+圖片+表格
文字+圖片+表格+多媒體動畫(多以Flash為主)
文字+圖片+表格+視頻(流媒體、其它格式)
文字+圖片+表格+多媒體動畫十教師的電子講稿(PPT)
5.網絡課程基本欄目包括:導航、課程介紹、課程教學、練習。
6.基本上都注意到了綜合使用多種媒體,有的教學信息的表達更活潑、更有效。
7.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其一,從整體上講,這些網絡課程共同存在著重教學內容的呈現與講解,輕學習環境與學習活動的設計。其二,相當一部分網絡教學內容的講解與呈現仍以大量的文字閱讀為主,個別的仍存在著文字教材搬家的現象。其三,缺乏研究性學習的環節。其四,缺乏協作學習的設計,及組織與實施的指導和建議。
二、具體指標項的分析
1.關于導航
導航應該包括軟件使用導航和課程內容導航。在被調查的網絡課程中,基本上都能提供不同程度的課程內容導航,而提供軟件使用聯機幫助系統的有60%,其中只有33%的課程提供了較為系統、完整、規范的軟件使用聯機幫助系統。有53%的課程使用了路徑導航。
我們認為,導航并不是越細越好,對于界面設計清晰、層次結構簡潔的網絡課程,用戶無需花很大功夫就能夠熟悉和掌握。導航應簡潔明了,但必要的導航是不可或缺的。
2.關于教學/學習目標
調查顯示,67%的課程有明確的教學/學習目標陳述,而只有13%的課程對目標做了細化,清晰地告知學生各章的目標層次
(按照布魯姆的教育目標分類而設置的)。
學生借助網絡課程的學習是一種高度自主化的學習。在遠程學習中,教的過程與學的過程是分離的,而網絡課程作為教與學之間的橋梁,應該承擔起傳統課堂教學中教師的許多角色與任務。傳統教學中的一些環節在網絡課程中應該通過相關欄目體現出來。遠程學習者面對一門全新的課程時,對于教學/學習目標的了解是最起碼、最基本的。遠程學習者不但要清楚整個課程的總體目標,而且也要明晰各章節,各知識點,各階段的學習目標。依據桑新民教授提出的學習目標層次化、階段化、可視化原則,我們認為,網絡課程目標的設置應該實現從課程目標向學生學習目標的以下幾個方面的轉化:即,從共性目標轉化為共性與個性相統一的,符合學習者個性特征的高效個性化學習目標;從教師制定的抽象課程目標轉變為師生共同制定的,具體、明確、可操作、可檢測的學習目標;由單一目標向不同階段、不同層次目標的轉化——一門網絡課程不但要有教師統一制定的課程目標,還要有小組的學習目標及個人的學習目標。總之,要注重學習者目標意識的培養,努力培養學習者將學習目標轉化為學習計劃的意識和能力。
3.關于教學對象和學科起點知識、技能的要求與說明調查顯示,有47%的網絡課程對課程的教學對象給予了明確的說明,40%的網絡課程對學科起點知識、技能的要求也給予了說明。
網絡課程的開放性決定了它的學習者的開放性。如果遠程教育發展到準許學生跨學校、跨學科、跨專業,在一定程度上能自主、自由地選擇課程的話,那么作為一門網絡課程適合什么樣的學習者來學,須具備什么樣的基礎知識與能力才能夠學,這就成了擺在我們面前且又必須回答的一個問題了。
4.關于課程的教學/學習安排與建議調查顯示,有60%的課程為學習者提供了此項信息。
遠程開放學習的開放性與靈活性,決定了借助于網絡課程的學習是一種高度個性化;自主化的學習。靈活的學習時空,個性化的學習安排和計劃
(建議),對遠程學習者來說可能只是一個參考,但其作用是不可忽視的。它們是學習者個人學習安排和計劃的依據與指南,是學習者對學習內容把握與安排的前提。
5.關于學習指導與建議調查顯示,有67%的課程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學習指導與建議,而僅有27%的課程提供了較為詳細的學習指導與建議。
對于絕大多數的網絡生來說,他們并不是現行教育體制中的優秀者,他們在中等教育階段獲得的學習能力和學習習慣并沒有為進入遠程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可以說,他們是因為無法進入傳統高等院校校園進行學習而求其次才選擇網絡教育學院的。因此遠程學習中的學習指導就顯得非常的重要,它是影響遠程教育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遠程開放學習是一種不同于傳統課堂的學習,它的學習方式、方法、策略是有其自身特點的,對遠程學習者的要求不僅高且還特殊;而現階段的遠程學習者基本上都是傳統課堂學習中培養出來的,他們的學習方式方法基本上是適應于面對面教師講授的,是基于傳統的校園文化、教室文化的。對于遠程學習這種方式,大多數的學習者一開始會很不適應,在學習的過程中常常感到盲目與茫然,感到孤立無援,因此迫切需要他人的幫助與指導。
6.關于網上學習資源調查顯示,有73%的網絡課程設立了網上學習資源的欄目,但內容的設計差別甚大:有的只是簡單地列出了網址,沒有任何介紹;有的進行了分類,且每一類中都給出了相關的網站;有的還為學習者提供了相關專業的搜索引擎。
7。關于形成性練習(測驗)
調查發現,除了一門課程外,幾乎所有課程都設置了練習/測驗欄目,但其設計與實現卻有很大的差別:有的只是將書上練習變成網頁形式,并附上簡短的答案;有的以思考題形式提出,沒有提供答案;有的自帶題庫,可以自動生成各類題目;還有的有欄目,卻無內容(其將該項功能留給了平臺)。
8.關于流媒體視頻的運用調查發現,有33%的課程使用了流媒體視頻,但主要是教師對課程內容的講解,也有對實驗及操作過程的演示。
9.關于課程評價
調查顯示,幾乎所有的課程都沒有關于課程評價的說明與介紹(只有一門課程在導航中列出了“教師評價”、“評價教師”的欄目標題,但內容卻是空的)。
作為一門完整的網絡課程,也應該包含泰勒原理中的四要素,即目標、內容、策略(活動、媒體、資源等)和評價。現代教育評價的趨勢體現在評價方式的多元化,如對學習者學習過程的評價,學生者的自我評價、形成性評價、學習者的成就性評價和學習者之間的相互評價。當前,我國大部分網院對學生學習的評價仍依賴于傳統的集中式的一次性書面考試,在整個教學過程中,網絡課程可能只是傳統方式的補充或可選擇項。大多數的網院都通過光盤、教學點(學習中心)的集中聽課、面授輔導、印刷材料等方式進行教學。然而,如何通過計算機、網絡等信息技術實現對學習者學習過程的評價,學習者的自我評價及相互評價,使評價方式多元化、過程化、民主化,則是我們亟待探索、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10.關于協作學習的設計調查顯示,所有的網絡課程基本上沒有協作學習的設計。
網絡的最大優勢之一在于交流和溝通。對于協作學習的關注,目前已成為教育研究的一個熱點,但大多僅停留在理論分析和論述階段。網上的協作學習如何設計與實現?協作學習的設計與實施是通過網絡課程來實現,還是屬于平臺的功能?這些都是需要思考的問題。
11.關于網絡課程學習中的交互
調查顯示,大多網絡課程的設計與開發者并不清楚遠程學習中的交互如何操作與實施,哪類交互是網絡課程本身能夠實現的?哪類交互則需借助平臺的功能?
據美國遠程教育學者穆爾的觀點,遠程學習中的交互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學習者與學習內容之間的交互,學習者與教師之間的交互和學習者與學習者之間的交互(Moor,1989)。網絡課程中的三類交互如何設計與實現?我們認為,網絡課程中的交互設計應側重于學習者與學習內容之間的交互,而學習者與教師之間的交互和學習者與學習者之間的交互需要借助遠程教學平臺得以實現。
三、困惑與反思
在對網絡課程進行分析的同時,也引發了筆者的諸多困惑與反思:
1.網絡課程是一種什么類型的課程型態?是從什么角度提出的課程理念?追尋媒體用于教學的歷史,曾經出現過“廣播課程”、“電視課程”等說法,今天的“網絡課程”,是否可以看作是它們的延續?是否有質的不同?從教材到課程,從課件到課程,其根本區別在哪里?今天我們在國內見到的所謂網絡課程,從本質上講是屬于“網絡課程”還是屬于“網絡教材”?隨著媒體技術的發展,是否還會出現新的“媒體+課程”的組合?
2.在對網絡課程進行界定時,教育部現代遠程教育資源建設委員會(參見(現代遠程教育資源建設技術規范)):認為,“網絡課程是通過網絡表現的某門學科的教學內容及實施的教學活動的總和。它包括兩個組成部分:按一定的教學目標、教學策略組織起來的教學內容和網絡教學支撐環境。”對于“網絡教學支撐環境”,有學者認為其“特指支持網絡教學的軟件工具、教學資源以及在網絡教學平臺上實施的教學活動。”筆者基本上同意這種解釋與界定。但在對網絡課程進行設計、開發與分析評價時,對于網絡課程與教學平臺關系的理解和把握上我們仍遇到了一系列的問題:
——教育部在《關于加強新世紀網絡
程建設工程立項項目建設和管理的通知》中指出,“要充分利用教學支撐平臺已提供的功能,實現與教學平臺的掛接”。由于目前國內缺乏比較成熟的教學支撐平臺,因此如何做到網絡課程開發時既基于平臺,同時又獨立于平臺,這是我們在開發和制作網絡課程時感到比較困惑的問題。
——網絡課程與教學平臺各自的功能是什么?二者之間的功能如何互補?哪些是平臺支持的功能?哪些是網絡課程應有的功能?特別是涉及到交互、協作、答疑、討論、測試、搜索等功能時,網絡課程在開發與設計時如何與教學平臺配合?
我們認為,在依托教學平臺有效實施教學活動的過程中,需要課程的責任教師根據學習者的特點與課程教學要求,并結合教學平臺對教學和學習活動進行進一步的設計與開發,這樣才能對遠程學習者提供有效的學習支持。
同時,我們建議在設計與開發網絡課程時,將其分為核心模塊與擴展模塊。擴展模塊依托于課程實施過程中責任教師對網絡課程的擴展與創造性實踐,特別是在網上答疑、網上討論、網上作業、網上測驗、實踐操作等環節,一門網絡課程的完善和成熟是需要經過長時期的教學實踐的。
3.網絡課程能成為學生學習的主要方式嗎?或者說是否有必要成為主要的方式?它可以是唯一的方式嗎?如何解決某些特定課程中實驗與實踐操作的環節?
4.網絡學習適用于所有的內容與學科嗎?什么學科、什么教學內容適合網絡教學?反之,什么又不適合網絡教學?
5.當網絡課程成為學生學習的主要方式時,傳統的教育、教學、課堂將會發生怎樣的變化?
【參考文獻】
[1]桑新民,多媒體和網絡環境下大學生學習能力培養的理論與試驗研究階段性總結報告[J].中國遠程教育.2001(11)
[2]丁興富.遠程教育的微觀理論[J].中國遠程教育2001(2)